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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大学法学专业始创于1993年,2001年成立法学院,历经20多年风雨历程,现已发展成为东南地区法学领域具有影响力的学院。

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律专业学位硕士授予权,其中法学一级学科为福建省重点学科。2017年法学高原学科顺利入选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项目,2021年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教育部全国高校学科评估排名从2017第四轮评估排名B-提升为2022年第五轮评估排名B,学院走出了一条法学学科跨越式发展之路。

学院现设有五个省级研究平台、一个省级实践基地、十个教研室,已形成教学研究型学院。学院现有教职工近70人,其中专任教师51名,拥有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的师资队伍,教师队伍结构合理,教学、科研能力强。75%以上专任教师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近50%专任教师具有海外留学、访学经历;多名教授是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福建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福建省法学英才、福建省优秀青年法学人才;多名教授担任全国学术研究会的副会长和常务理事。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400余名,博士、硕士研究生600余名。


法学院咨询方式:

考生咨询电话:0591-22866283

考生咨询QQ群号:373196301

学院网址:https://law.fzu.edu.cn/


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法律人才需求为导向,坚持立足于服务福建生态文明试验区和对台经贸交流合作法治事业的办学传统,以提升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为重点,不断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卓越法治人才。

就业前景和方向

培养学生具有良好法学思维,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系统法律专业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了解外国的法律和法学动态;能够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掌握律师实务、司法鉴定、法医等技术知识;具有较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既能从事立法执法工作和司法实务,又能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法律专门人才。

学科优势

自从1993年恢复本科教育以来,福州大学法学教育依托学校传统工科背景,秉持“健全学科体系,突出学科特色”的发展理念,取得了长足进步。2006年获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10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2021年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建设点和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学科建设不断取得历史性突破。近年来,福州大学法学学科在软科学科评估排名从2017年位列全国第77名逐年提升至2022年全国第53名,学科声誉和整体实力显著提升。

办学特色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已形成优势,学院已成为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重镇。福州大学法学院作为最早一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培养了一批活跃在环境法治领域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形成了一系列环境法等方面的开创性研究成果。先后获国家社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并在《中国法学》等重要刊物上发文,获得了业界广泛的认同。

(二)依托福建地缘和经济发展特点,国际法、两岸法律冲突、互联网法律、体育法律问题渐成为学院研究特色,并逐步在国内和省内处于领先位置。学院教师中现任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一名,中国仲裁法学会、国际法学会、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理事多名,并在国际体育仲裁院等国际争端解决机构和组织中任职。

(三)发挥传统民商法优势,并在民商法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知识产权法等领域形成特色。既有对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理论与权利取得、变动、保护等方面的深入探研,也有对公司治理制度、脆弱理论等方面的专题研究。多名老师被聘为福建省委省政府法律顾问、福建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商法学研究理事、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纠纷特邀调解员等。

(四)研究所和智库建设取得成效。多年来,建设并运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多篇建言和咨询报告被国家及有关部委、省委、省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所采纳。在研判两岸法律问题、加强“一带一路”法律保障、完善涉外法律制度、参与国际组织治理等问题上起到了积极的咨询作用。

数据统计截至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