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前身是1988年成立的人文社会科学部、1994年拓展成立的人文社会科学系;2001年,在人文社会科学系基础上成立法学院;2003年5月,与法学院分离,正式成立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院现有4 个系:社会学系、中文系、应用心理学系、音乐学系;4个本科专业:社会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应用心理学专业、音乐学专业;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社会学、心理学;3个专业型硕士点:社会工作、音乐、应用心理。学院科研机构较齐全,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现有13个研究院、所、中心:中国侨乡(福建)研究中心、福建省海外利益安全研究基地、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级研究院、福州大学美育研究中心、闽侨智库福州大学研究中心、福州大学“一带一路”文化研究中心、福州大学社会政策与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福州大学中华诗词文化研究中心、福州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福州大学传统艺术研究所、福州大学当代闽台文化研究所、福州大学老年教育研究所、福州大学女性发展研究所。
学院重视教育发展,设有6个教学工作室与教育基地: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工作室、音乐艺术教育工作室、美术教育工作室、福州大学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福州大学“耕读福山水”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福建省老年教育研究基地。学院重视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发展,拥有3个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拥有国学研究与实践中心、心理咨询中心、艺术实践中心;设有普通话测试中心。近五年来,学院先后获得“全国大学生创业示范园”、“福建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示范基地”、“校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等校级以上集体荣誉50多项。学院教师主持承担科研立项100多项,其中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1项、一般项目13项,教育部社科基金等省部级项目20余项;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和国际会议发表科研论文200多篇,其中在权威论文、SSCI论文、CSSCI论文上发表72篇,出版专著12部;获福建省社科成果奖9项。学院教师参与咨政建言,共有60余篇建言被采纳,其中被国家领导批示2次。学生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中获省级以上奖项20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项3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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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注重培养学生扎实的音乐学专业知识,能初步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研究与表演以及音乐理论与应用的基本能力,使学生成为在艺术(文化)馆、中小学、社会音乐团体、科研单位以及出版社、广播影视等部门从事音乐学术研究、音乐编辑、音乐表演、音乐创作、音乐教育教学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创办于2004年,现为福建省一流本科建设专业。该专业注重心理学基本理论与方法学习,注重心理学实验研究、心理测量技能训练,培养能从事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程与设计心理学等相关工作的创新型、复合应用型人才。毕业后可以进入各级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员选拔、培训、考核和激励体系设计、产品可用性研究、用户体验设计、广告与消费心理研究等工作;可以进入大中专院校、中小学、社区、企业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等工作;可以到医院、司法部门从事心理治疗、犯罪心理研究与心理矫治等方面的工作;毕业生亦可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真挚的爱国情怀、深厚的人文素养、坚实的专业知识、开阔的国际视野、较强的创新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学创作、文化创意、新闻编辑等应用实践能力和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能够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文秘、宣传、教学、管理、编辑、创作和研究等工作的新时代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毕业生亦可进一步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本专业创办于1998年,现为国家一流本科建设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文理兼招,注重社会学理论与调查方法学习,培养能从事社会事务管理、社会调查与咨询等领域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在学期间,突出社会调查、大数据统计分析、社会沟通与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技能培养,并通过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提升专业素质与能力,毕业后可在政府、企业与非营利组织等部门单位从事社会管理工作,以及从事调查与咨询、新闻传播等行业工作。
数据统计截至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