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福州大学(国标代码10386),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医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
学校办学主体位于旗山校区,在福州、厦门以及泉州等地拥有多个校区。学校设有27个学院(含1个独立学院和1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现设93个本科专业;39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9个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深入开展对外合作交流,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天津大学、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以及境外50个国家、地区的140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和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学校建立国际科教合作交流平台,培育建设国际暨港澳台合作联合实验室;积极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成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接收院校,面向30余个国家招收来华留学生;学生出国(境)访学项目覆盖95%以上的学院;聘请50余名海外专家学者长期在校任教。学校现有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梅努斯国际工程学院,3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涵盖本科和研究生层次。对台交流合作向纵深发展,成建制双向联合培养模式成为闽台教育交流合作的新亮点。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且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之内;
2.需参加2025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
三、报名方式时间
1.考生在2024年12月1日至31日期间登录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考生资料、监护人、就读学校、报考志愿等),上传电子照片、相关身份证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填写获奖经历、个人经历及学习证明材料等内容。
2.考生于2025年1月1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在1月16日前按照系统提示更正有关信息,再次提交审核,并在1月23日前查询审核结果。所有通过审核的考生须在1月31日前向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缴付报名费用港币460元,并上传缴费凭证至报名系统(缴费方式见报名系统公告)。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将于2月14日前通过系统公布缴费及报名确认结果。考生应于6月14日前上传学生学习概览至报名系统。校长推荐计划表格及相关文件,由考生所在中学于6月14日前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3.填报志愿: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须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按自己的报读意愿顺序可填报4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考生可在5月14日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4.注意事项: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考试或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备注:具体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等要求如有变动,请以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上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四、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计划及专业一览表
2025年我校计划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50人,我校将结合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培养需求和生源情况等对招生计划做相应调整。具体招生专业详见下表:
招生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院名称 |
文理 兼收类 |
英语、日语、德语 |
4 |
外国语学院 |
社会学、应用心理学、汉语言文学 |
4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法学、知识产权 |
4 |
法学院 |
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金融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理工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 |
4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机器人工程 |
4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 |
4 |
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 |
数学类、经济统计学 |
4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化学、制药工程 |
4 |
化学学院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油气储运工程 |
4 |
化工学院 |
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工程管理、交通工程、智能建造 |
4 |
土木工程学院 |
环境工程、安全工程、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
4 |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 |
4 |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类、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应用物理学、数字媒体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量子信息科学 |
4 |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 |
5 |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
地质工程 |
4 |
紫金地质与矿业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可持续能源 |
4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工业工程 |
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艺术类 |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 |
4 |
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
音乐学 |
4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以上专业(类)如有调整,录取专业(类)名称以实际发放录取通知书为准。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各专业受限情况详见当年招生章程)
五、录取
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外,普通类专业最低录取标准为“3、3、2、A”,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公民科达标。“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可为:公民科达标,其余三门核心科目的分数之和须为8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艺术类专业(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学)最低录取标准为“2、2、1、A”,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数学科达到第1级及以上,公民科达标;报考艺术类专业者,还须同时邮寄作品和录像,具体要求详见《福州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侨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25年7月下旬我校将根据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和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通过网上录取系统从符合我校最低录取标准的学生中,结合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志愿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提交至联招办,由联招办审核确定录取名单。
六、收费标准
学费:普通类专业5460元人民币/学年·生(其中软件工程三、四年级13000元人民币/学年·生),美术类专业9360元人民币/学年·生,音乐类专业8900元人民币/学年·生。
住宿费:根据公寓条件按每人1020-1300元人民币/学年·生(含空调费)收取。教材费等其他费用根据具体情况和学校规定缴纳。
上述费用如有变动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核定下达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培养与管理
1.香港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
2.符合条件者可以申请教育部、福建省等面向港澳台学生设立的奖学金。学校通过多种渠道鼓励和支持港澳台侨学生完成学业。
3.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由福州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福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八、其他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取批准。在规定时间未报到又未请假者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予以处理。
3.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九、联系方式
单位: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
网址:https://zsks.fzu.edu.cn
邮箱:fdzsb@fzu.edu.cn
电话:+86-0591-22866857(招生考试中心) +86-0591-22865310(港澳台办)
传真:+86-0591-22866857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邮编:350116
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