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大招考〔2020〕4号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4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0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为加强本科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保证复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由学校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新生入学复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我校2020级本科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黄浩
成 员:于 岩 庄晨忠 陈伟民 黄阿火 潘志辉
吴慧娟 孙 鋆柯江锋 汪 焱
2.各学院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院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领导担任,成员应包括学院纪检委员、新生辅导员(班导师)等。
二、复查对象
我校2020年录取且实际到校的本科生(含当年保留入学资格期满重新申请入学的学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新生。
三、复查内容
1.电子信息核查: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对新生核对模块上传报到的新生数据与教育部备案的当年录取数据库进行核对。根据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的人像比对结果,对有问题的数据再通过公安户籍系统逐一排查。此项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2.学生身份及档案材料审核:按照录取电子照片、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迁移户口的学生提供)、纸质档案和考生本人“六对照”的原则,逐一核实学生身份,严防冒名顶替。对通过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录取新生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通过享受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政策录取新生的报考资格的档案材料进行复核。第二学士学位新生还应对其前置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进行复核。并按照学生工作处相关要求组织学生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与其档案中的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社会关系等栏目进行对照检查。此项工作由各学院负责。
3.体检复查: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常规体检。此项工作由校医院负责。
4.心理测试:组织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综合量表测试,并形成测试结果分析报告。此项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
5.专业技能复测: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新生的专业技能复测分别由体育教学部和相关学院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与时间安排
1.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学院(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重要性,责任落实到人,任务落实到位,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顺利进行。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情节严重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各学院(单位)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过程中若发现有疑问信息,应及时与招生考试中心进行沟通,必要时可向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做进一步核实。对于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发现的异常情况,相关学院(单位)应对其异常情况进一步核查,并将相关异常情况材料上报学校,经核实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请各学院(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入学资格复查总结报告报送招生考试中心,如有未通过复查的新生则需同时填报《福州大学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统计表》,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10095447@qq.com,联系电话:22867800。
附件:福州大学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统计表
福 州 大 学
2020年9月29日